横溪中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比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横溪初级中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为激励全体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我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每学年定期评选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先进班级。特制定以下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几条者方可评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1、积极踊跃地参加一小时校园各项体育活动,熟练掌握两项体育技能,能够带动周围同学参加体育锻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
3、体育课不无故缺勤,在班级阳光体育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4、在市、区、校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成绩优秀、有突出表现的。
二、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几条者方可评为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
1、阳光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2、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组织精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好,无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率和体育两项技能的掌握人数居前列。
4、每天有组织地开展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到勤率和参加率在90%以上,学生活动时,班主任带头参加并监管,活动有特色。
三、发奖要求
每年阳光体育活动结束后各班将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名单上报学校,对学生进行表彰。学校将每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检查情况汇总,评选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
横溪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