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江宁区校园安全管理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江宁区校园安全管理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7年江宁区校园安全管理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2017年江宁区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主要安排
3.江宁区校园应急演练全年基本安排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2月6日
上报:市教育局
抄送:区综治办、区安委办、各街道
附件1
2017年江宁区校园安全管理及“平安校园”
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要求,确保本年度安全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全区校园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安全工作目标要求,通过加大校园安全硬件建设力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实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起数、学生伤亡人数“双下降”;积极推进“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校”、“南京市平安校园”、“南京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二、工作要点
(一)继续开展“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活动,争取有学校创建成“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校”
围绕“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活动办公室各项要求,督促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课程、活动,确保全区学校所有年级均按要求落实安全课程、活动,学生安全作业完成率进一步提升。结合安全片活动,各片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公开课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安全教育课水平,努力打造安全教育精品课程,为参加上级安全教育精品课程评选储备资源。10月份,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表彰基础上,继续表彰江宁区“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在全区中小学生中表彰一批“安全小卫士”,激发学校、教师抓安全教育和学生学安全保安全的热情。
(二)继续组织校园应急演练专题培训,规范校园应急演练组织实施
按照中国教育学会培训安排,继续组织校园安全负责人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专题培训,提高全区校园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水平。5月份,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演练指导组,组织校园应急演练示范观摩现场会,采用视频演示和现场演示等多种手段,对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小结等进行全过程示范,为规范提升全区校园应急演练工作提供示范引领,切实发挥专题培训成果作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每月1次、幼儿园每季度1次”总要求,参照《江宁区校园应急演练全年基本安排》内容形式,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试行)》(内容较多,网上下载)程序要求,分层次分类别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演练,提高校园应急演练质量水平,增强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所有演练相关资料、视频、图片按要求上传安全教育平台,纳入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考评。
(三)全面实施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校园安保水平
按照《关于加强全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的通知》有关规定,新学期开学后,联合区公安机关开展校园保安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保安员资质条件、着装装备及履职能力等,存在问题的要求学校、幼儿园立即整改,促使学校、幼儿园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全区校园保安员队伍符合文件规定,切实具备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良好素质;同时按照公开招标相关规定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批评警告,屡次发现问题的上报区采购中心进行经济处罚。定期召开保安服务公司例会,督促保安服务公司按规定进行巡查督查、组织保安员业务培训等,确保全区校园保安员队伍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 推进实施校园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查工作
按照局党政联席会议要求,继续推进实施校园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查,力争在上半年完成消防隐患排查,形成专题报告,做到一校一报告;各公办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实施,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消防隐患排查无死角、无遗漏,并对专题报告校园面积数据及隐患问题等进行确认。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也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聘请消防专业维保公司建立常态维保机制,相关工作要力争与公办学校、幼儿园保持同步,保证全区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减少火灾风险,杜绝重大火灾。推动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提高火情自动处置能力,保障住校生住宿安全。
进一步发动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消防安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累完善消防工作台账,争创“南京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五)继续实施校园视频监控达标建设
按照区教育局校园视频监控达标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从严把关,确保进度和质量,打造高标准现代化的视频监控系统,为校园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严格落实视频监控图像分区域显示(门卫室只显示大门、围墙、操场等外围公共区域图像)、分级授权访问管理制度,外来人员查看下载图像信息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双人到场操作,明确相关要求并做好记录签字,严防图像信息外泄。
全区学校、幼儿园要树立“科技创安”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整合现有技防设备、网络设备,利用手机APP、QQ、微信等相关功能,推动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提高安全工作效率。
(六)深入贯彻落实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江宁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依照各自职能,结合业务工作,抓好相应安全工作落实;定期开展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协力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该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本单位《岗位安全职责》,重点内容要求纳入年底绩效工资考核方案。6月底前,有党组织的学校、幼儿园上报本单位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无党组织的学校、幼儿园上报修订后的《岗位安全职责》。各学校、幼儿园对照制订修订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校园各级领导、各岗位人员对安全都有所担当,共筑校园安全“防护墙”。
(七)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整治工作
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两办”(校车办、周边办)职能,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协调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整治工作,为全区乘坐校车上放学的学生提供专业安全的交通保障,为全区学校、幼儿园提供安全健康的办学环境。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能,每季度至少排查一次校园周边环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属地相关部门,疑难问题、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各涉及校车学校要加强对乘车学生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员、护导员的监督,不断完善乘车学生上下车各环节管理,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确保乘车学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目标要点。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开学前有利时机,认真传达学习本实施意见中的目标要点,主要精神要传到年级班级和重点岗位,并将全系统安全目标任务及主要工作要求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全面工作统筹考虑,确保本单位及全系统安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订计划有序推进。各学校、幼儿园要紧跟全市、全区校园安全工作思路和节奏,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常规工作为重点,充分考虑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好全年度安全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本单位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不掉队,并积极争先创优。各单位2017年安全工作计划(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三要素撰写,单位党政领导在首页上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于2月底前上报法制安全管理科,也可拍照上传,邮箱:jyj52284632@163.com。
(三)加强安全宣传研究。各学校、幼儿园在扎实抓好安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要积极进行安全工作宣传报道,不断提升我区校园安全工作影响力;同时积极发动安全干部、班主任老师结合本单位好的做法、典型的事例进行安全课题研究,撰写安全论文、案例,开设安全教育公开课,提升安全工作理论水平。
附件2
2017年江宁区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主要安排
一月份:
1.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学期末安全工作、开展好假前安全教育
2.谋划2017年全区校园安全工作,起草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二月份:
3.督促学校、幼儿园提醒学生完成“平安寒假专项作业”活动
4.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新年度安全工作,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月份:
5.开展校园保安工作专项督查
6.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四月份:
7.谋划全区校园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8.组织“南京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
五月份:
9.配合开展民办幼儿园综合督导
10.组织全区校园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活动
六月:
11.指导学校、幼儿园抓好暑期安全教育管理
12.小结上报上半年校园安全工作
七月份:
13.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制订上报情况
14.开展暑期校园及社会办学机构安全督查
八月份:
15.配合评选上报“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校”名单
16.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安全各项准备工作
九月份:
17.收集整理上报新学期校园安全相关数据
18.指导部分学校、幼儿园做好“南京市平安校园”创建准备工作
十月份:
19.表彰“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0.开展全区校园安全工作年度检查考核
十一月份:
21.配合做好“南京市平安校园”创建验收工作
22.做好区安全生产和综治创建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准备
十二月份:
23.配合做好省、市综治创建考核相关工作,迎接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考核
24.总结上报全年校园安全工作,表彰年度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