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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宣传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4/15 10:27:49  作者:wj  点击:1035
 

关于开展宣传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学校(园)工会: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为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建立健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4111日教育部又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经局工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广大教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核心,以落实《教师职业道德“八要八不准”》为主导,杜绝体罚学生、有偿家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以转变教风学风为重点,强化师德修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近几年来,有关教师失德、失范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严重影响教师职业形象。为有效引导教师队伍健康发展,通过此次宣传学习活动,组织教师集中学习、讨论、反思与总结,能够使广大教职工理清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行为的倡导性要求和禁止性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通过树立校内师德标兵和查摆教师有无师德失范行为两个方面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完善教师师德教育、评价、监督、考核机制,引导广大教师文明执教、依法施教、廉洁从教。

三、宣传学习时间及要求

宣传学习时间为201441日-201451日。     

各校(园)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园)宣传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活动安排,要充分利用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校园网站、橱窗栏等方式来集中宣传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同时要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全文登在校园网站上或印发给每位教师,做到人手一份。5月上旬要把宣传学习情况形成总结(电子稿)上报教育工会。

电子邮箱:JNJYJF@163.COM

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工会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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