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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江宁区横溪中学中青年教师发展班章程
发布日期:2015/3/6 16:27:35  作者:zb  点击:1083

江宁区横溪中学中青年教师发展班

  

第一章 总则

青年教师发展班是在学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教科室牵头,在学校各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以我校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是为青年教师创设经验交流、切磋教学技艺、提高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的群众性的学习型组织,青年教师发展班的成立同时也是学校为了加强教师发展提升学校教师层次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其宗旨是:为了实践“以教科研促进学校整体发展”、“以科研促教师发展”、“教师与教职共成长”的办学理念,通过青年教师发展班的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追求顺应时代前进要求、符合学校发展特点的教育观、学生观,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素质,促进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为把我校建成一所教学质量优良、拥有各种级别的名师的学校奠定基础。

青年教师发展班必须坚持学校的一切办学方针,适应教育改革、课程改革大背景,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关注并探讨现代教育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服务,为我校中年青教师的快速发展搭建广阔的平台,它应该是我校广大中年青教师专业成长的助推器,是我校广大年青教师成为名师的又一所师范院校,是我校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保证。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所有文化课教师以及所有班主任老师。其他凡能够自觉遵守会员章程,愿意参加青年教师发展班各种学习活动的老师也可以参加,但是不享受会员的权利和不参加最终考核。

第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教科室组织下,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培训工作。如参与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教育沙龙、课堂教学设计、上观摩研究课、论文撰写、校本课程开发活动项目。结合学习实际情况,不断总结、交流、宣传、推广教育研究成果与成功教育经验,总结学习成果,努力成为学校教学科研骨干。

(二)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活动中要求积极、主动、认真,按时完成青年教师发展班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积极向各级各类报纸、学科期刊投稿,每学年至少撰写12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发展班的有关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发展班组织的各类培训。

1、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基本功比赛、学术研讨和培训活动。

2、会员申报的各类教育科研课题,学校将予以扶持和帮助,给予相关支持。

3、会员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方法、经验将被首先推荐,扩大影响。

(二)会员从事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及案例时,有权要求获得学校组织专家的指导、修改或推荐发表。

(三)有权参加发展班组织的其它活动,如社会考察、外出学习等。

(五)免费获得学校给予会员的各种学习材料。

第四条.每学期分类考核一次会员学习成果及发展情况。

第五条.不得无故缺席青年教师发展班的活动、不完成青年教师发展班布置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青年教师发展班设立青年教师发展班领导小组,组长是沈斌华,指导青年教师发展班的工作,副组长为许文华、陈朝辉。成员:夏寒秋、赵兵、刘金生、王洋、徐全平、王健。领导小组成员本着奉献、尽责、尽职的原则,负责青年教师发展班的事务,为青年教师发展班献计献策,为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贡献力量。

第七条.青年教师发展班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决定青年教师发展班每学年的工作方向以及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

(二)组织策划我校青年教师发展班每学年各项活动,并负责处理青年教师发展班的日常工作。

(三)申请并管理青年教师发展班活动。

(四)对青年教师发展班的各项活动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并认真进行档案管理。

第八条.活动列入学校学期工作计划表,活动形式力求多样化,重点突出,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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